“人生第一证”——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办理

2021-05-12 16:02:56 发布
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,因超出规定时限前来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者,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,要求办理人签署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个人承诺书。如需更改姓名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记载的“姓名”办理出生登记后,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,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记载的新生儿姓名作为曾用名。